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党群 > 青春党校

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青春党校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4 15:13: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医院青春党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监督,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改进教学工作,医院实施教学督导制度。为保证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青春党校督导办负责监督和审核学习实践开展质量和出勤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和推进教学改革。
第三条  建立校班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
第四条  督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公平、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热心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李冲同志任督导办主任,杨元镇同志任督导办副主任,负责青春党校督导机制建设、签到信息平台(大医精诚)的开发和运行,为督导人员提供服务,建立督导简报和督导意见落实机制,保证督导工作的及时有效。
第六条  校级督导组由医院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执行小组及校委会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分别由执行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校级督导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班级督导组,班级督导组组长由校级督导组副组长担任,班级督导组成员由各班班委组成。
第七条  各班应加强本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将质量保障机制建设落实到理论学习和课外实践,加强对本班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八条  实行督导组长负责制。
组长负责围绕青春党校安排制定的工作内容,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在校委会月度会上汇报阶段督导工作,年度制定督导年度总结。
第九条  督导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校级督导组学年初召开工作部署会,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学年末召开工作总结会,审议督导工作报告等。
班级督导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汇总相关信息并开展交流。
第十条  督导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督导人做到不迟到早退,不干扰正常教学。
2.督导过程中发现严重迟到早退、严重违反纪律等问题,立即通知校委会核实处理。
3.原则上学生每年完整理论学习不少于6节次,课外实践不少于6节次。班级督导组督导任务由校委会安排,应覆盖青春党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4.对于参加学习实践频次过低或学习实践积分排名较低的学生,及时反馈给班主任,确保学年结束前,各班成员均圆满修完学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科室或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时,可及时联系督导办进行沟通并提出,督导办将第一时间反馈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督导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