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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6 16:04:45

一、目的

为规范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引导就诊人员和住院患者树立科学的健康观,掌握相关健康知识与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升应对健康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制定依据

1.《“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2.《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3.《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

4.《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与实施细则(2016 年版)》

5.《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标准(试行)》(鲁卫宣传字〔2022〕5号)

6.《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助产士分会产后出院健康教育临床实践指南》(2021 年 4 月)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院区、各科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四、术语和定义

健康教育是指在需求评估基础上,通过信息传播、教育、行为干预等方法,帮助个体或群体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自觉采纳有利于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的一系列活动及其过程。

五、总体要求

1.各院区、各科室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与评价。

2.科主任、护士长做好工作的组织与监管,健康教育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评价。

3.全体员工主动参与健康教育能力培训,更好地为就诊人员提供健康服务。

六、具体内容

(一)门诊健康教育

1.各楼层候诊区域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资料架,放置健康教育手册、彩页等供就诊人员及其家属取阅,并及时进行补充;

2.利用宣教屏滚动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并定期进行更新;

3.在接待就诊患者时,进行就医指导,方便患者快速就诊;

4.在诊疗过程中应针对患者的病情对其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正确引导;

5.通过口头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对就诊患者候诊患者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健康知识;

6.针对门诊特点,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积极宣教所患疾病的预防、诊疗、预后等专科性知识;

7.利用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健康教育活动效果进行评价,体现持续改进。

(二)入院健康教育

1.介绍病区环境: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公共区域环境;

2.介绍医院规章制度、探视陪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医保报销、住院费用缴纳等;

3.介绍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责任护士;

4.介绍病房配置物品的使用:呼叫器、床、床头灯、陪人椅、空调等使用方法;

5.指导入院相关辅助检查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住院健康教育

1.做好在院患者认知水平和自我管理现状评估;

2.根据患者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做好饮食指导、用药指导、康复指导等方面健康教育;

3.做好防止患者意外伤害及风险告知健康教育:压力性损伤、跌倒、坠床、非计划拔管、静脉血栓、新生儿呛奶窒息等;

4.手术患者做好术前宣教(术前禁食、禁水的时间等)和术后指导(术后饮食、功能锻炼等);

5.结合病区收治的病种、季节变化等特点,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

6.每月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普及健康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

(三)出院健康教育

1.做好全方位的出院评估;

2.责任护士根据出院医嘱,提前通知出院患者做好出院前准备;

3.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及健康状况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饮食营养和康复指导和个性化的健康教育;

4.指导出院带药患者遵医嘱正确用药,告知药物潜在不良反应及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5.告知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告知定期复查的重要性和时间;

7.患者出院后通过随访、电话与线上咨询、新媒体咨询等方式,提供连续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七、监督与评价

1.主动征求患者意见或建议,持续改进健康教育工作;

2.对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并按要求进行资料归档;

3.健康教育管理员每月做好健康教育质量自查与反馈;

4.科主任、护士长定期对健康教育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调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健康教育科每月对健康教育质量开展联合督导,持续提升健康教育质量。

八、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健康教育科负责,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