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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4 10:34:42

一、 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 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6 号)》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 37 号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15 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 年版)》 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医院各院区、各科室。
四、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 谁报告。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门诊及病区首诊医师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五、具体内容
    (一)报告病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 种)、 乙类(26 种)和丙类(11 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 H1N1 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 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如:新冠肺炎)、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 (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 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3.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平台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公共卫生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四)专病报告
      1.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首诊医师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公共卫生科。
      2.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公共卫生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3.新冠肺炎
      检验科发现核酸混管初筛阳性者,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立 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将初筛阳性检测样本提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发热门诊就诊的核酸单管检测阳性患者,发热门诊首诊医师需在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主任,公共卫生科报告分管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 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 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七)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公共卫生科通过公共卫生管理平台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 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每日查看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公共卫生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发现漏报病例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责任人,督促其及时补报,按照医院、部、科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
      5.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或考试(包括新入职员工)。